我校按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普通类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类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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