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将按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学校下达的总招生计划数内择优确定拟录名单。若总分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初试成绩也相同,再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3.复试成绩少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名单确定后,报送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并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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