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整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成立以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3、成立以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院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审核。
4、按学科成立学院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学科考核小组组长由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
2020年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复试组织管理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