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2) 复试成绩少于144分(总分240分);
2. 按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语言测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加和规格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3. 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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