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重新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时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若初试英语成绩仍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总分排序。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规格化前或规格化后的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44分,满分240分)者;
2.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大学生物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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