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
2.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考生须保证考试空间完全独立,不能接受外来音频、视频。考试期间不允许锁屏、缩屏、录屏,不得离开监控范围,不得故意造成死机、卡顿、断网等情况。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各学院须按照本办法,遵守“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须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所有涉及招生工作人员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突发事故与作弊处理。
(1)考试中断。学校方,如发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电、停网等)造成线上考试中断者,学校将及时联系考生,并尽快安排组织重新考试;考生方,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造试中断者,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同时向相关学院提起二次考试的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启动重新考试。此种情况下,每位考生重新考试的申请仅限一次。考生人为中断考试的进程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与现场考试中自动放弃考试一样的行为,学校方可取消其复试的成绩。
(2)考生在加试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云监考的监控设备摄影范围。如确有需要(身体原因不适、不可等待的如厕等),需报线上监考人员,经请示被允许后,在合理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凡无正当理由、不主动报告主考方、处理时间不合理的考生,都将被视为借故离开拍摄范围而进行作弊的行为,并对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0年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