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拟录取名单由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分院提出,分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分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申诉。分院电话:0731-84691831,学校电话:0731-88822856。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大学隆平分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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