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隆平分院(以下简称分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分别负责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实施和复试录取监督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分院的领导为组长,小组成员由分院领导和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等担任,负责分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分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复试监督小组由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分院党总支书记和纪检委员等担任,负责分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2、成立分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考核复试工作。考核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其中1人必须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组成,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2020年湖南大学隆平分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核及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