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需将个人档案转交分院;已获硕士学位者在2020年6月30日前需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说明转交分院。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
②硕士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的。
③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的。
④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
3、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
附件一:/uploadfiles/2020/05/附件一:复试人员名单.docx
附件二:/uploadfiles/2020/05/附件二: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2020年湖南大学隆平分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核及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