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的招生计划分专业重新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公示。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总分和初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业务课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相同情况下,优秀夏令营营员优先录取。
(二)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2020年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