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44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调剂
我院所有专业不接受调剂。
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校。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与调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