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招收对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这四类专项计划以及工程类专业博士的考生。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在校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除以上专项计划考生外,我校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
2020年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