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12月12日前联系学院资助兼干老师,并于12月16日(周三)前将纸质材料送至相关老师处(本科毕业生将材料送至董兴阳老师处,研究生毕业生将材料送至叶长琦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分别发送至对应邮箱。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大学报送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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