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计划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A类计划按所报专业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者文化考试)换算得分+职业技能测试换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多于该专业计划人数时,则按两类考生同比例录取,余下考生将按第二志愿专业进行排名确认是否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少于该专业计划人数时,先在本专业的后续志愿内择优调整录取,多余计划再转入B类。
2、B类计划按两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学考成绩(或文化测试成绩)优先录取原则;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A类考生参与排名录取时,录取专业原则上是考生填报的第二专业)。
3、C类计划体育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艺术特长的考生按联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中职、技工院校学生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技能比赛名次的考生,考生数少于该项计划人数时,面试合格即可录取,若考生数多于计划人数时,优先录取获奖等级高的考生,若获奖等级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符合条件考生少于C类各项计划人数时,多余计划再转入B类。
4、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如参考考生数少于计划数时,则录取填报我院二志愿考生。
5、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测试缺考的考生,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6、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将在同类别内顺延进行补录。具体办理要求将随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
7、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20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一般不能转换专业。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份统一寄发。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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