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本、专科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划定本、专科各专业类别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本、专科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本、专科各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招考院按院校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数的100%比例一次性向招生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录取。
(三)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时,按专业类别将考生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排序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全省考生成绩一分段统计表。
(四)专科院校录取时,优先录取获得保送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录取,保送录取考生招生计划不单列。
(五)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下,有关录取事宜通过网络、电话等平台进行联系。
(六)每层次志愿投档结束后,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网站上公布阶段录取结果、招生院校分专业缺额计划并征集考生志愿,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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