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招生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经考核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1.网上申请
以“申请考核制”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20年2月1日至2月25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2.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须在2020年3月5日将申请材料送交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齐备,如材料缺失、伪造,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所提交材料包括以下项目: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报名登记表》,要求各相关项目填写准确、完整;
(2)申请导师及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当场审验后返回考生,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复试时提供原件);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成果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8)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少于3000字);
(10)报考费缴费证明(报考费150元)。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3.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研究构想、外语水平等),形成初审成绩和意见。
4.初试
外语水平不符合申请条件第5条中前5项条件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
5.复试
2020年3月20日前,学校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一并进行复试,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1)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就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核意见。考核通过的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的报考导师及推荐人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2)申请人简要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专家组提问。每名申请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不少于6个。根据培养需要,专家组可对申请人的专业外语能力进行考核。
(3)复试答辩考核应公开进行,全程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
(4)招生学科可根据学科实际需要在复试环节采取面试、笔试等考核形式。
6.录取
根据复试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由各学院(专业)根据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类考生中,依照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并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根据省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结果,统一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020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