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生占用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原则上,每名导师每年以“申请考核制”招录的博士生数不超过1人。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在编在岗专职教师或科研人员报考,报名登记表中单位审核栏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人事档案在地方人才中心保管的还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报名费150元。报名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
4.本办法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5.特别提示:本方案中所列各项工作时间为《黑龙江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时间。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安排部署,本方案中各项工作时间,除网上报名时间不变外,其他相关工作的时间和方式可能会顺延和调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同学们关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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