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生章程中所列招生计划为我校2020年博士招生总计划,其中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等招生录取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提前选拔录取,剩余计划用于普通招考,我校将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结束后更新普通招考招生计划。
2.学校鼓励非定向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招生计划2人以上(含2人)的专业,招收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50%。
3.本章程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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