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2020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6 16:16:00 解决时间:2020-05-07 11:00

满意答案

(八)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各学部应在复试实施细则中上报接受调剂咨询的专门电话和具体责任人,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学校设立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具体是:

咨询电话:0451-85963915 申诉举报电话:0451-86646170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5-07 11:00

类似问题答案

2020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八)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各学部应在复试实施细则中上报接受调剂咨询的专门电话和具体责任人,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学校设立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具体是:咨询电话:0451-85963915申诉举报电话:0451-86646170(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做好调剂工作
(五)做好调剂工作1.各学部应采取多种渠道,对于上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进行调剂。为确保完成2020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公示的招生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会根据调剂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专业的调剂数量予以动态调整,并会相应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2.调剂系统每个批次12小时,仍有调剂余额的情况下下一个调剂批次。各学部应每天实时向研招办反馈调剂情况。(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1.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研究生处招生工作电话:0451-86651592。学校监察审计处工作电话:0451-86646170。(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各招生学部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3.各招生学部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1)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部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备案。(2)按本学部招生专业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对本学部复试教师进行培训。(3)组织本学部复试的命题、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4)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部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各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部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教学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学部学位分委员会成员5-7人组成;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各学部党委或总支书记担任,成员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等3-5人组成。各学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84764
六、咨询电话:0451-86684764黑龙江东方学院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2、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部组织实施,要求如下:(1)应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办法及要求
三、复试办法及要求1、学校复试资格线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线如下:黑龙江东方学院2016年全国统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学科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食品工程国际商务2、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部组织实施,要求如下:(1)应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