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应在复试实施细则中上报接受调剂咨询的专门电话和具体责任人,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学校设立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具体是:
咨询电话:0451-85963915 申诉举报电话:0451-86646170
2020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