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黑龙江东方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 孙和义 | 院长 |
副组长: | 蔡柏岩 | 副院长 |
成 员: | 石彦国 | 研究生处处长 |
| 那治国 | 研究生副处处长 |
| 平文祥 | 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部主任 |
| 刘小宁 | 经济与贸易学部主任 |
(二)学校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申诉等事宜。
组 长: | 邢德昌 | 院纪委书记 |
副组长: | 张丽华 | 院纪委副书记 |
成 员: | 肖立东 | 组织部副部长 |
| 姜明奎 | 监察员 |
(三)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学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部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并对本学部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导师或优秀教师,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其中至少1人具备外语口语测试能力。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小组由3名熟悉学生工作的人员组成。学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和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处审定、备案。
2020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