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调剂专业的考生需要新一轮面试录取,调剂专业只进行一次。我校将于8月10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8月15日开始发放《呼伦贝尔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九、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凡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学制两年,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十、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招生不足15人,原则上不予开班。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四)本简章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70-3103125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邮编021008)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招生办公室办理。延期报到时间长不得超过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呼伦贝尔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原件。
2.《呼伦贝尔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其中,《呼伦贝尔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和《呼伦贝尔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需交到相关二级学院留存。
答案来源于:2020年呼伦贝尔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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