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生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网试(机考)+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总分420分。其中:文化知识网试22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1.文化素质网试(机考)
(1)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70分、数学70分、政治40分、英语40分,共计四科、总分220分。
(2)网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3)考试大纲:参照《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大纲(一)三校生文化考试》。
(4)网试时间:2020年3月7日。
(6)网试地点:具体考场请以2020年3月6日到校领取的准考证为准
(7)网试评卷:考试采用现场评分的形式,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评卷并生生考试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8)考试须知: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1)测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以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对应专业类别为测试划分,具体参照《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大纲(二)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进行。
(2)测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成的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考评专家组,按“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由面试专家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成为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3)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名单公布:文化素质网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考生第一志愿,按不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并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名单。
(4)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2020年3月8日。
(5)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地点:具体考场请以2020年3月7日三校生文化素质考试通过名单及面试地点为准。
(6)职业技能测试(面试)须知: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考生综合成绩
按文化素质网试(机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七、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生
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总成绩相同,则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各专业要求的比选科目顺序依次排名。
(二)三校生
录取方式:按照“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依次排名。
(三)申请免试入学
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需在单招报考时间内进入“工作网”(www.***)填报免试志愿,相关具体事项见《云南省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招生办法》文件。免试资格等相关问题请直接与职处、单招院校联系。
(四)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已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示的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三校生”云南省统一考试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统一招生考试。
(五)录取通知:2020年7月在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由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八、严肃纪律
参加单独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在工作中须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查处各类舞弊行为。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一)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否则不能参加录取。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考生录取报到后进行复检和资格复查,复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有同等学历待遇。
(三)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
(四)收费:
1.学费:5000元/年每人
2.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年每人,六人间600元/年每人。
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等院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费和单招考试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十、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873-3649578,3643417,3653696(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5366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群:
电子邮箱:HHWSZYXYZSJYC@***。
通信地址:云南省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661199。
(二)招生监督电话:0873-3655712;
电子信箱:hhwzyjsc@***。
通信地址:云南省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邮编:661199。
(三)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
(四)本方案由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学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单招事宜,有关单招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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