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设在教务科,负责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技术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仲裁组、纪检组和疫情防控组七个工作小组。
1. 命题考务组
工作职责:负责考试大纲制定、组织命题、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开展考试、阅卷、成绩登统等考务工作。
2. 招生录取组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招生简章、考生报名咨询、考生资格审核、考生信息汇总、制定录取规则、完成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相关数据上报工作。
3. 技术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远程测试平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与维护,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确保网络的畅通。
4. 宣传报道组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政策及招生录取信息发布工作。
5. 仲裁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考试招录过程中提出的异议进行裁决,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6. 纪检监察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的开展;受理各类咨询和投诉。
7. 疫情防控组
工作职责: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云南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要求,强化对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统分工作人员和场所的防疫管理。对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考前连续14 天健康监测,工作期间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期间如发现发热(37.3℃以上)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就医,不得参与工作,保障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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