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试对象和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2019年9月20日前可向学校提出书面免试申请,学校予以免试录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向学校书面申请免予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2.免试录取程序。学校对申请免试入学和免予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招办备案。公示无异议者,学校随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六条所有单独考试招生信息和相关政策以我校官网(http://www.***.cn)发布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 邮编:450063
咨询电话:0371-88858888
监督电话:0371-68952195
学校网站:http://www.***.cn
2020年黄河科技学院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