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组织、院(部、系)实施的方式进行。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和复试考务工作组。校、院(部、系)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两级复试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指导和督查。
2.院(部、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并设秘书一名。组长由院(部、系)主要领导担任,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部、系)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3.院(部、系)可根据复试人数情况组建若干个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科学规范选拔复试专家,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及以上的人员,且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无亲属报考本院(部、系)专业。每个复试小组至少设两名秘书,一名负责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一名负责网络技术保障。同一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统一各小组的考核环节和考核标准。
院(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按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020年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