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使用一台录像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制,录音录像须为同期声,不得做后期视频剪辑及音效处理,违者视作无效材料;
(2)考生单独表演自选曲目或舞蹈一支(舞蹈须展示剧目和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须为近期表演,不允许出现非本人画面;
(3)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文件大小控制在600M以内,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
(4)视频不得加题头结尾,不得有字幕,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如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或提及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5)表演视频保存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表演项目(须与报名项目一致)+表演内容”。
我校依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4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
2020年河海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表演视频材料。需提交U盘介质文件(不退还),要求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