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入学总成绩及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2.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考生、直博生)。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每名导师年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
3. 原则上定向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人数的10%。
4. 对申请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科研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选拔,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并兼顾专项计划特殊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不占导师招生计划。
5. 综合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建议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汇总审核后报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组审查。
2020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