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同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河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从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3. 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申请者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设想。
5. 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 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同等学力申请者还须按照申请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7. 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
8. 两封由申请学科有关领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书。
申请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和学院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开展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综合考核前须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考生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材料审核
学院应科学规范选拔材料审核专家。成立由至少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申请材料开展审核,主要内容包括:
1. 申请者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课程成绩(25%);
2. 申请者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25%);
3. 申请者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研究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获奖等)(25%);
4. 其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25%)。
各学院应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内容。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给出成绩(满分100 分,60 分为合格),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材料审核通过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3。
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通过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公布名单。
(四)外语水平考核
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通过者,外语水平未达到申请条件中要求的,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核成绩需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方能参加综合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
1. 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各学院要科学规范选拔综合考核专家。各学科专业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本学科专业具有正高职称、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且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专业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小组的,应兼顾各小组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间的平衡性。每个综合考核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对整个考核过程的记录。
2. 初试为笔试,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3 小时。考查申请人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前沿知识的掌握程度。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前沿知识两部分。具体内容以学院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3. 复试为面试,满分100 分,60 分为合格。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 分钟。主要考查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水平及能力、培养潜能及素质等,同时还将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诚信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综合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署名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小组会议,研究考察评价标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面试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4. 同等学力申请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均为笔试,成绩须合格。
5. 考生须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综合考核。对不按时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未落实导师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020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