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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相关事宜

2020年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相关事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25 11:07:00 解决时间:2020-05-07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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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相关事宜:

(一)入学待遇:毕业证书、学杂费标准、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日常教学及其他管理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此外,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还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

(二)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收费标准:学杂费等均按省物价局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四)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监督举报: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投诉方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我校纪检监察室负责举报及申诉的电话:0551-82363943,举报信箱:jss@***.cn。

(六)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面向中职扩招报名考生仅能参加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我校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实行半军事化的管理模式(统一着装、统一学习、统一就寝等)。

(八)我校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网或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5-07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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