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方式。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作退档处理。中职毕业生只能在所填报大类中进行专业调剂。
(二)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录取规则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执行,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四)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录取规则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实行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若同时填报我校专项计划和分类考试计划志愿,依次按照专项计划志愿、分类考试计划志愿顺序录取。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要求,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6月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我校招生网下载)等相关证明材料寄送到合肥市巢湖市姥山南路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8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直接预录取。
(六)学校将根据参加测试考生的生源结构情况,适当调整面向中职和面向普高的计划及专业之间计划分配。
2020年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