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教育部或安徽省教育考试院文件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附件1 考生使用手册.docx
附件2 合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docx
附件3.合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合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5 合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docx
2020年合肥学院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组,负责考生复试环节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