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和要求。在省教育厅领导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按照分类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由我院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录取时按相同类别的考生(面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预录取
我院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于6月16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数据标准于6月16日上传省考试院备案。公示并经考生确认后,我院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拟录取考生办理录取手续。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http://www.***/zs/)公布。
(三)录取确认
参加对口招生并被预录取的考生默认录取本科院校,无须确认。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或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参加分类考试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6月17日-19日登录志愿填报网站gkbm.***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面向中职扩招报名考生仅能参加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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