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流程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结果,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录取原则
1、酒店管理、生物技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对本科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我校技能测试都合格,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文化课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
对本科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我校专业课考试都合格,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分(总分)按专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录取名额: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录取计划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录取名额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100%(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专项录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所有专项中按综合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1.5 倍。
综合分(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课。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统一邮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 号令)和相关规定严格查处,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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