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组织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退役军人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执行,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2.录取专业调剂:对报考我院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招生专业,可调剂到其他招生专业录取,专业调剂不受考生性质和类别的限制。
3.学院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在6月16日前公示,6月16日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被预录取的考生在6月17日-19日登录高考报名网(gkbm.***)进行录取确认。
5.录取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后,录取结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0年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分类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