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学校在招录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2.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及获奖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并提供所有免试材料的,经学院审核、面试后直接录取。
3.退役军人录取: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职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生总体录取率。我校所有专业均向退役士兵,若退役士兵生源不足时,计划调至普通计划数中。
4.录取规则:设定公共课总分合格线60分,专业课总分合格线60分,四门
单科不得缺考且卷面不得为0分,根据参加四门科目考试的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级排序为:专业课总分>公共课总分>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
5.校内调剂录取:分专业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该专业计划按生源情况调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校际调剂:若校内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则接受校际调剂。调剂均以考生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为准,在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生源内按照招生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且在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中调剂。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7.录取审批:经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公示一周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之后考生可在本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后不予调整专业。
8.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0年合肥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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