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党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发《调档函》,只发《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在学院规定日期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我院规定的接收地址。
(二)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及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学院将收齐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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