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和百分制*30%
2、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本学科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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