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规定,从2014年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12000元。
2020年合肥工业大学报送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