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按不超过学校分类考试普通类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二)考生总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
(三)录取期间计划调整原则:在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内,我校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可将生源计划动态调整,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体检要求:参加2020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五)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考生成绩、预录取名单于2020年6月16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2020年6月16日将预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免试录取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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