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时间
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公开答辩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依据“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自行确定,并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参加公开答辩的申请人。
2.考核形式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本年度公开答辩考核可采用远程方式,具体要求由各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依据2020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并确保通知到所有参加公开答辩的申请人。
采用远程方式考核要确保能够全程录像录音并能够回放备查,同时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3.考核办法
(1)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考核专家组就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的考查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核意见,报研究生学院审定。考核通过的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2)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各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3)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人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终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的答辩考核应公开进行,形核记录备查。
4.考核内容
公开答辩考核过程中申请人应重点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考核专家提问。申请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根据培养需要,考核专家可对申请人的专业外语能力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可以如下内容为参考标准,各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内容及权重。
(1)外语(权重20%):考核申请人外语水平,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听力、专业外语等;
(2)专业基础知识(权重30%):考核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可笔试;
(3)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考核申请人参与科研、现有科研成果情况,考核申请人科研思维、分析问题等科研潜质及创新创造能力等;
(4)个人综合素质(权重20%):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5.体检
申请人参加公开答辩考核前,应提交由三甲医院出具的2020年的体检报告,或到哈尔滨商业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
2020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组织实施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