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研究生学院将拟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审核后下发的纸质版博士录取三联单作为终录取依据。
申请人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研究生学院提出申诉,由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2020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信息公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