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考核,“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再通过“申请-考核”招生方式补录博士研究生。
2.“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由申请人向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提出申请,递交材料,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则其报考信息无效。博士招生学科或学院组织考核,择优录取,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申请-考核”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公开招考”入学考试。
3.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后,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其学习年限、毕业要求、缴纳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4.因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尚未下达,如本办法与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可进行相应修改和调整。
附件: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材料目录清单(申请-考核)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