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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与学习方式

2020年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与学习方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9-09-1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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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学习方式

第十一条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68人,其中计划接收推免生225人、招收“单独考试”考生1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人。

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管理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如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小于推免生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将用于普通招考。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依据国家文件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

第十三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均为专业学位。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graduate.***.cn/zsxx.htm)“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硕士目录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第十四条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其中,翻译硕士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在校长学习年限为4年。

第十五条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9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学费标准为每年9000元。

第十六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政策:凡是报考我校并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凡是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凡是申请调剂我校并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调剂考生中的优秀生源等同于一志愿报考考生。

第十七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十八条“助教、助研、助管”的岗位津贴不高于每月500元,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如不满月标准工作量,则按实际完成比例发放。

第十九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

第二十条学业综合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年10000元(约占本届研究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年9000元(约占本届研究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年8000元(约占本届研究生人数的30%);

第二十一条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

第二十二条针对研究生经济困难的情况,实施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研究生解决暂时性、临时性困难。特困补助每学年实施一次,人数不多于研究生总人数的10%,补助标准为500元;临时困难补助为一次性发放,补助标准为500元、1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

第二十三条报名条件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且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其中,“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学方向)、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方向)专业。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方向)两个专业招生总数不超过3人。

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十四条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荐免试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n/tm)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第二十六条现场确认相关要求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

(二)选择“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2303)的考生,均须在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和现场确认流程将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要求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选择“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2303)的考生,除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要求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生和考生的相关证明、《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往届毕业生需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登录个人学信档案,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第二十七条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要求和考试科目安排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章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初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范围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三十条考试地点、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等相关说明详见准考证。

第三十一条一志愿考生进入我校复试应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三十二条我校复试办法(包括时间及内容)届时可登录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主页进行查询。

第三十三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院(所)根据本学科特点、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第三十四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主干课。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第三十五条加分照顾政策基本要求可参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调剂复试基本要求可参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的规定。

我校的具体要求届时可登录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进行查询。

第三十七条根据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八条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一)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体检在考生复试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十条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一条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文件为准,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教学主楼E1318室)

联系电话:0451-86390155

邮政编码:150080

哈理工2020年考研咨询QQ群号:

哈尔滨理工大学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院系所代码院系所名称咨询联系电话咨询联系人001机械动力工程学院0451-高老师张老师00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451-武老师00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0451-86391608于老师00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0451-86390645顾老师005自动化学院0451-86390850赵老师006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0451-于老师吴老师007经济与管理学院0451-(MEM)刘老师张老师(MEM)009理学院0451-86390789王老师010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0451-86392710牟老师011外国语学院0451-86392925尹老师012马克思主义学院0451-86392482陶老师013艺术学院0451-86392805刘老师014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0451-86390312金老师015建筑工程学院0451-86390791王老师016法学院0451-86392100袁老师

附件【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附件【附件1.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doc】

附件【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考).xls】

附件【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xls】

附件【附件4.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大纲.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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