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附件: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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