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纸质材料随档案转至我校,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后由考生自行保管,入学时交到辅导员处,组织关系迁移要求如下:
组织关系在省外: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所去单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
组织关系在省内: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所去单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系统转接内容如下: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转入党支部名称 |
001 |
机械动力工程学院 |
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201 7 级学生支部委员会 |
0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第 一 支部委员会 |
003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博士 支部委员会 |
00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第 六 党支部委员会 |
006 |
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 |
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联合第 六 党支部委员会 |
00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第十 二 支部委员会 |
009 |
理学院 |
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团组织关系迁移:须注明转至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关于户口迁移:拟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可自愿将户籍迁入我校集体户口中,入学后交由辅导员统一办理。须持“录取通知书”进行户口迁移。迁移地址如下:西区考生: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南区考生: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三道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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