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
(二)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四)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哈尔滨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451-86390112。
答案来源于:2020年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