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录取的学生上报黑龙江省考试院审批备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考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二)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020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单独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