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申请的学生应如实填写《格凌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以及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2.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单位评审细则。本单位初审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的同时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
5月8日上午11点前,以院系为单位,向学工处报送候选人电子版和打印版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学工处公邮:hitxgc@***
办公室:大活南422,教育管理办公室。
3.学校复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拟定方案,根据方案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复审,确定格凌助学金获得者终名单。
4.名单公示
学院对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学校对终确定学生名单分别进行至少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定结果向全校公布。
202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格凌助学金评选评选过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