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单位评审细则。本单位初审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的同时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
5月8日上午11点前,以院系为单位,向学工处报送候选人电子版和打印版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学工处公邮:hitxgc@***
办公室:大活南422,教育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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