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位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评审要求组织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根据国家对2020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零错误”要求,请各单位在此次申报评审工作中务必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组织学生填写,并严格审核。对因审核不严,未通过学校评审复核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各单位年级评选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4.所有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入学院(部)进行评审,请各学院(部)制定相应的评选办法,对新转入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进行认定,确保本学院(部)参评的学生评选标准统一。
5.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6.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助学金指标。
7.各单位上报材料的纸质版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学工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周光凯5678103
本通知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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